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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3-01来源:学生工作办公室 浏览次数:

各本科生班:

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预科生、本科生资助工作,根据《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123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开展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动态调整工作,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对象

在校全日制本科生(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)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

二、工作安排

(一)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学生,无需进行困难认定动态调整;

(二)家庭经济出现实际困难、需新申请认定的学生,于3月7日(周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,学生登录学校校园门户——个人站点——学工应用—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,填写相应问卷及申请信息并提交,完成网络申请工作。

学生从系统中下载Word版《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困难认定申请表》)双面打印(不要改动系统格式),用黑色签字笔手写个人承诺和本人签字部分;将个人的《困难认定申请表》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特困供养、烈士子女及孤残等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材料提交给班长。

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,并填写认定评议小组推荐理由,于3月11日(周一)下午17:00前将本班纸质材料提交至辅导员处。

(三)本学年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因家庭经济情况变化需调整等级的或因休学、退学、转学等情况需要取消认定的,请于3月7日(周前联系辅导员将原有申请材料退回。

(四)经学院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于3月15日(周五)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审批工作,将纸质材料提交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请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。

(二)各班要做好困难学生档案管理工作,确保学生档案资料的完整性、规范性和保密性。

(三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是学生申请和享受资助项目的基础,学院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认定程序和工作规范进行,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认真做好此项工作,确保认定结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
特此通知。


联系人:谭晰月

联系电话:61776144

办公地址:学院楼4号楼319办公室


附件:

1.《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本科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办法》(校发〔2019〕123 号)

2.《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
3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-学生使用手册


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4年3月1日